为促进证券期货业标准应用实施,根据2024年证券期货业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安排,秘书处组织开展了《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投资者评估数据要求》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工作。经证标委批准,现予以发布。
《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投资者评估数据要求》标准实施效果评估结果
序号 |
申报单位 |
评估结果 |
1 |
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|
示范单位 |
2 |
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|
示范单位 |
3 |
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|
示范单位 |
4 |
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|
示范单位 |
5 |
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|
示范单位 |
6 |
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|
示范单位 |
7 |
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|
示范单位 |
8 |
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|
示范单位 |
9 |
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|
示范单位 |
10 |
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|
示范单位 |
11 |
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|
合格单位 |
12 |
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|
合格单位 |
13 |
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|
合格单位 |
14 |
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|
合格单位 |
15 |
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|
合格单位 |
16 |
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|
合格单位 |
17 |
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|
合格单位 |
18 |
国联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|
合格单位 |